1.1、編制規定: 


《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編制規定》  水總[2003]67號

《全國[2003]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定額》

渝水保【2014】23號文的《重慶市水土保持工程算定額》,《重慶市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編制規定》。


1.2、適用范圍:


軟件適用于全國中央投資、中央補助、地方投資或其他投資的礦業開采、工礦企業建設、交通運輸、水工程建設、電力建設、荒地開墾、林木采伐及城鎮建設等一切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的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工程。

1.3、包含定額:

全國[2003]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概算定額

全國[2003]生態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概算定額

重慶[2014]生產建設水土保持概算定額

重慶[2014]生態建設水土保持概算定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