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編制規定:
《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編制規定》財綜[2011]128號
《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施工機械臺班費定額》
《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標準》
渝財建〔2014〕712號《重慶市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標準(試行)》
1.2、適用范圍:
軟件適用于全國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其他投資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1.3、包含定額:
全國[2005]國土整治預算定額;
全國[2012]國土整治預算定額;
重慶[2015]國土整治預算定額;
重慶[2008]工民建定額